关于做好2009年下半年小学教育本科自考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
闽教院教[2009]034号
关于做好2009年下半年小学教育本科自考毕业论文工作的
通 知
各位考生:
为做好2009年下半年小学教育本科自考毕业论文工作,顺利完成学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撰写论文的目的
论文撰写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内容,是对学生学习情况、研究能力的检测,更是提升学习质量,促进研究的重要环节。
二、撰写论文的内容(方向)
一般以教育教学研究为宜。
三、撰写论文时间安排
1、确定纲目
6月30日前将论文纲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指导教师(指导教师名单见附件1,邮件主题须注明:考生姓名和“小教本科论文”字样,文件名以考生名命名)。
2、完成初稿
论文纲目经指导教师审定同意后方可撰写,并于8月10日前完成初稿,发送给指导教师批改。
3、修改论文
8月25日前完成论文修改稿并发送给指导教师审定。
4、定稿
经指导教师审定的论文方可定稿。定稿的论文按格式要求(见附件2)以纸质形式一式2份寄福建教育学院教务科研处姜老师收(邮编350001),并以电子文稿形式发送到83781234@163.com邮箱。请注明考生姓名和“小教本科定稿论文”字样,文件名以考生名命名。
四、论文答辩时间(暂定)
经指导教师审定通过的论文方可参加答辩,时间:2009年9月12日--13日(请考生在9月4日左右登陆福建教育学院网“学历教育—自学考试”栏目查看确定的答辩时间通知)。
五、要求
1、各位考生要尽快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,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论文撰写,凡没有与指导教师联系或不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的论文,不能参加论文答辩。
2、论文撰写不是工作总结,也不是教学反思,教学一得而是对具体工作的理论概括,理论提升,使其具有普遍的指导性。
3、严禁抄袭他人论文,一经发现取消答辩资格或成绩。
福建教育学院教务科研处自考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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